(招标二部)大唐甘肃公司西固热电厂11月电力技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法证先锋第三部粤语:CWEME-201611GSXG-J001、CWEME-201611GSXG-J002、CWEME-201611GSXG-J003、CWEME-201611GSXG-J004、CWEME-201611GSXG-J005
开标时间法证先锋第三部粤语:另行通知
受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9-10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改造工程、11-14炉超低排放锅炉改造工程、11-14号炉超低排放脱硝改造工程、11-14号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11-14号炉超低排放除尘器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已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9-10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本次改造范围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9、10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改造项目的设计、优化、供货、施工、调试、试验、现场服务,采用总承包方式(EPC)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部分。
(2)项目名称: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除尘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本次改造范围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除尘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试验、现场服务,采用总承包方式(EPC)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部分。
(3)项目名称: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锅炉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本次改造范围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锅炉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试验、现场服务,采用总承包方式(EPC)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部分的技术要求。
(4)项目名称: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脱硝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本次改造范围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脱硝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试验、现场服务,采用总承包方式(EPC)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
(5)项目名称: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改造监理
招标范围:11-14号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含2台FGD装置脱硫改造、4台锅炉脱硝改造、4台锅炉增引合一改造、4台锅炉电除尘改造、4台锅炉改造)。专业包括机务(含焊接)、电气、热工、安全、土建等,监理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前准备、过程监理、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调试、试运、试验以及施工过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资料管理等,监理工作总结及竣工资料整理,应配合做好内外部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9-10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改造工程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1.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1.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1.4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1.5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应具有2台及以上2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改造项目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
3.1.6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关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1.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8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1.9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除尘改造工程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2.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2.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2.4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2.5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应具有2台及以上200MW及以上机组电除尘改造项目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2.6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关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2.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2.8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锅炉改造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
3.3.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3.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3.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4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3.5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应具有2台及以上2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整机或改造项目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3.3.6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锅炉部件,其配合安装单位具有机电安装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8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脱硝改造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3.4.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4.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4.4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4.5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应具有2台及以上200MW及以上机组SCR脱硝改造项目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4.6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关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4.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8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5)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14号炉超低排放改造监理投标人资质要求:
3.5.1监理公司需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5.2监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3.5.3监理公司在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
3.5.4监理公司需具备2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大修、脱硝或脱硫项目新建或改造的监理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11日。
1)购标结果以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送达地点:北京(暂定)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查看招标公告、招标变更、澄清、中标公示等。
联系人:孙工
手机:13051898330
邮箱:zgbidding2016@163.com
QQ:1062178398[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